中信会计网-CPA创办的专业会计考试网站!

车棚、污水处理站顶蓬、煤蓬、临时简易仓库等是否交房产税

时间:2011-01-17 17:56来源:未知 作者:lele
正保会计网校
车棚、污水处理站顶蓬、煤蓬、临时简易仓库等是否交房产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或租金作为征收对象。在税收管理中,对房产的界定,可根据《 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 》(财税地[1987]3号)关于房产的解释规定,房产



   车棚、污水处理站顶蓬、煤蓬、临时简易仓库等是否交房产税

     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或租金作为征收对象。在税收管理中,对“房产”的界定,可根据《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》(财税地[1987]3号)关于“房产”的解释规定,“房产”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。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(有墙或两边有柱),能够遮风避雨,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、工作、学习、娱乐、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。 

 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,如围墙、烟囱、水塔、变电塔、油池油柜、酒窖菜窖、酒精池、糖蜜池、室外游泳池、玻璃暖房、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,不属于房产。 

  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08]123号)规定,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,不征收房产税。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,不追溯调整。 

  因此,对于贵公司所述的几种构筑物,我们认为,不属于税法中所称的“房产”,无须缴纳房产税。
 

(责任编辑:lele)



你好
相关文章推荐
栏目列表

正保会计网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