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锡林郭勒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

时间:2019-04-17 11:16来源:未知 作者:lel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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锡林郭勒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《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内财会〔2019〕377 号)要求,锡盟财政局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,现就有关



锡林郭勒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

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
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《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内财会〔2019〕377 号)要求,锡盟财政局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 信息采集对象

锡林郭勒盟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应进行信息采集,具体包括:

(一)取得原会计从业资格,已经进入原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数据库,目前还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;

(二)取得会计专业技术(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、正高级)资格的人员;

(三)在锡盟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单位(企业)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。

二、 信息采集时间

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。

三、 信息采集方式

锡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采取网上采集方式。会计人员登陆内蒙古会计网(www.nmgacc.cn)进入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》,选择【会计人员信息管理】中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】模块进行填报。未进入原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数据库的人员,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先选择【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入库备案】或【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入库备案】模块进行入库备案,然后按照信息采集流程进行信息采集。

四、 其他事宜

(一)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,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,请会计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,以免影响将来办理专业技术资格(职称)考试、高级(正高级)会计师评审、继续教育学习、会计类培训报名、会计人才选拔、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等工作。

(二)各级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依照《会计法》有关规定,履行单位职责,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管理,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及时、准确做好信息采集工作。

(三)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会计网左上角红色【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】快速通道(http://www.nmgacc.cn/zzq/ad8.html)中通知文件及采集指南等。

(四)信息采集工作中的疑问或建议,请及时与盟财政局会计科联系,联系电话:0479-8224227。

锡林郭勒盟财政局

2019年4月4日

(责任编辑:lele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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