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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开展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

时间:2019-08-15 10:43来源:未知 作者:lel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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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开展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县(市)区会计管理局,各有关单位: 根据财政部、省财政厅7月19日关于加快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推进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和省财政厅要求,现将我市下一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

十堰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开展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
 
  各县(市)区会计管理局,各有关单位:
 
  根据财政部、省财政厅7月19日关于“加快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推进管理服务平台建设”视频会议精神和省财政厅要求,现将我市下一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  一、要充分认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
 
  (一)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是加强会计人员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,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,各地、各单位要提高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认识。
 
  (二)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实现全国会计人员数据互利互通的首要环节,是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前提条件,是开展会计先进工作者评先表彰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、选拔高端会计人才、满足用人单位查询服务的重要依据,关系着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,各地、各单位要做好宣传,保证会计人员如实填报采集信息。
 
  二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时间
 
  会计信息采集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若有变动另行通知。
 
  三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、方式及程序
 
  按照《十堰市会计管理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补录的通知》(十会发[2019]11号)文件要求的对象、方式及程序执行(具体见十堰市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栏目)。
 
  四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相关要求
 
  各县(市)区会计管理局要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引起高度重视,及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,确保采集工作有序进行。
 
 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
 
  2019年7月23日

(责任编辑:lele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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